实习满期考核
2015年10月22日 11:03 浏览量:792
一、办理时间、地点
自2016年4月4日起,已建立律师协会分会或工作站的区(市)县,到各律师协会分会、工作站办理;
未建立律师协会分会或工作站的区(市)县,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办理;
成都市律师协会、各分会和工作站详细地址及办公时间,请【点此】查询
二、材料清单
1、预备会员证
2、办理实习备案时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或律师事务所保管的备案材料一套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三份(双面打印) 【下载】
(实习鉴定书中个人总结需另附页的,可在此下载 【下载】)
4、实习律师实习工作日志表
5、面试考核时提交的《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全套,其中包含的实务训练项目不得少于十个 【下载】 【参考示例】 【装订样式】
6、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参考样式】
7、网络培训成绩单一份
(网络培训成绩单需登录“成都网络律师学院:http://www.zfwx.com/wxqt/wangxiao.do?id=66 ”打印加盖事务所鲜章)
三、注意事项
1、《实习鉴定书》中的个人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2、《实习鉴定书》中的“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必须填写案号。没有案号的,填写律师事务所备案号;
3、《实习鉴定书》中的“区(市)县司法局意见”需要由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局签署并盖章。【点击此处】可查询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局;
4、《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由《实务训练项目登记表》和《工作文书》组成;
5、《实务训练项目登记表》中的“训练心得”和“指导律师点评”必须分别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指导老师亲笔签名;
6、《工作文书》的内容必须是实务训练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决书、申请书、答辩状、合同、协议等。
7、《实习鉴定书》封面、《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封面以及《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