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备案
2015年10月27日 16:36 浏览量:7157
登录“成都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cd.oa.acla.org.cn/),点击“申请实习证”,开始申请实习备案流程,线上申报详细问题请【点此】查看。(所有备案材料均请上传原件)
一、办理地点
市律协各分会、工作站,详细地址请【点此】查看。
二、材料清单
以下所有需要填写的表格中,除签名、签署意见、勾选选项外,必须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手写无效。
以下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具体要求请查看后页“注意事项”及参考样式。
预备会员费汇款回执
1、银行柜台汇款
2、网上银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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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方法】
【汇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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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原件一份
打印件一份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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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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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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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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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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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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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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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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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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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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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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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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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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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得司法考试C证人员申请实习备案的,另需提供:
1、户口本复印件;
2、承诺实习期满后在符合C证规定的地区执业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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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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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三份
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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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1、身份证复印件;
2、非实习地户籍人员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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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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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三份
复印件三份
(居住证明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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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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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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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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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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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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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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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下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1、拟申请实习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且在实习前没有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毕业派遣证(报到证)复印件;
2、拟申请实习人员为离职人员的,需提供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离职证明);
3、拟申请实习人员为辞去公职人员的,需提供原供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和品行证明;
4、拟申请实习人员为退休(离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离岗退岗)批准文件;
5、拟申请实习人员为无业人员的,个人经历(包括学习与工作经历)中断六个月(含以上),实习人员出具书面承诺的《待业承诺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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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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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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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
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
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
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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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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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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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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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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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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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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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无犯罪记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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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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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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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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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1、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情况说明;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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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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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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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加盖公章)
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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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实习人员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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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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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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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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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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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三份(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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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实习人员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蓝底或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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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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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材料八中的1、3、4、毕业派遣证(报到证)、辞去公职红头文件、退休证或(离岗退岗)批准文件收取三份复印件,不收取原件,但必须提供原件做审查使用。
2、以上材料大小均为A4规格,所有复印件均须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有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以上材料中,除有备注需根据申请实习人员具体情况选择准备的以外,其余均为必备材料。
4、证明材料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明确写明有效期限的除外),自证明开具之日起算,请务必在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备案。
5、办理实习备案需缴纳预备会员费400元,只接收银行转账。请在完成转账手续并取得相应回执后,再到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6、办理实习备案需准备材料三套。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协会留存一套,返回本人保管两套。请妥善保管返回的材料以保证后续其他业务的正常、及时办理。
7、实习人员备案成功后每周需填写实习台账,台账填写次数不少于30次。
8、实习人员实习期间需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线上网络培训,具体要求见办事指南。
9、实习人员实习期间需完成由四川省律协(四川律师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请关注成都市律师协会官网通知公告。
10、实习人员请提醒指导律师对实习台账(实习周报)和实务训练进行点评。
四、装订样式